中共江岸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全面
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为指导,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民主机制,丰富民主形式,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构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江岸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岸办发[2011]23号)精神,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为指导,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江岸教育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方法形式
(一)实施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单位党的基层组织。
(二)主要内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做到规范化、系列化、常态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执行,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及生活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方法、时限和形式。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经常性工作逐月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适宜在单位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局域网、有关会议、印发文件、定期通报、发布公告等形式公开;适宜在本单位全体干部群众中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通过教育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公开内容分别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并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请示。
具体实施办法参照《江岸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目录》(试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各单位要利用集中学习、会议等有效途径,采取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其参加和监督本单位党务公开的积极性,为党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公开阶段(7月—9月上、中旬)。各单位党组织要研究制定实施党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江岸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目录》(试行),结合分类项目制定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并于9月2日(周五)报区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干科)备案。日常性党务公开工作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本单位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报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同时报区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反馈管理阶段(9月下旬)。各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还可以设置电子邮箱)、确定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18日(周五)上交区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畅通监督渠道,推进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党委专门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赵君为组长,教育局纪委书记段新立为副组长,党办、机关总支、组干、监察、宣教等部门共同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全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注意工作结合。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与的党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与分工,确定党务公开具体事务性工作的负责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同政(校)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务公开工作与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今年的党务公开工作时间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环节,及时总结交流。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程序,特别是对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要认真研究。凡属重大事项、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决定或办理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要将初步方案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各单位要设立《党务公开工作登记薄》,及时记录、登记公开的内容、时间,并对有关公开的文件、材料等及时归档,便于监督检查。为有效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教育局党委安排了部分单位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具体名单附后),便于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搞好协作交流。
附:1、江岸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单位名单
2、江岸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目录(试行)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江岸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印发
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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