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自习老师要求:
1、晚自习教师必须按指定日期,到指定班级进行辅导。晚自习铃声响后(7:00),教师到达教室;下自习铃声响后,方可离开教室,不得迟到和早退。晚自习期间,无极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
2、认真管理自习,每节晚自习开始都要清点人数,如实填写《晚自习情况记载表》。晚自习结束后,应督促各班班长安排值日学生对自习室的清洁进行维护,切断电源、关窗、锁门,杜绝安全隐患。
3、晚自习教师要安排有教学内容,如技能训练和课外知识辅导等,要像正常上课一样管理晚自习,保持教室内肃静,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入、串坐、吃东西、玩手机等一切与课堂无关的举动。
二、晚自己学生要求:
1、晚自习上课时间为7:00,铃响以后马上进入教室,并安静下来准备上自习。
2、按照晚自习老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学习,课上不准玩手机、掌上游戏、听歌等一切娱乐物品,严禁将任何食品带入自习室。
3、在校住读生在校期间必须上晚自习,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报学生处魏主任签字盖章认可,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4、保持自习室清洁,不乱动自习室内物品,离开自习室时各班留人进行清洁维护,关灯、关窗、锁门。
5、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校园内、操场上或其他地方游荡。
6、如不能遵守学校的要求和管理,将取消其上晚自习和在校住宿的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由值班领导酌情处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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